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视频直播+电话会议+现场会议
● 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88号三阳中心4楼会议室
● 网络直播地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上证路演中心网站)
https://webcast.roadshowchina.cn/cmeet/cCtjS3l0bHNENnNrR243eEprVVlyQT09(路演中直播平台)
●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7日(星期日)12: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tgr_ir@ctg.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峡能源)将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为践行国资委、证监会“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组织所控股上市公司召开集体业绩说明会”相关精神,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3年5月8日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江电力,股票代码:600900,长江电力与三峡能源均为中国三峡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共同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具体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视频直播、电话会议和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管理层将就投资者关心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投资计划、利润分配等事项与投资者面对面沟通交流,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时间
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三、三峡能源参加人员
张 龙 董事、总经理
王永海 独立董事
杨贵芳 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
刘继瀛 董事会秘书兼总审计师
相关部门负责人等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本场业绩说明会公司将与长江电力联合举办,采用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
(一)线下参会投资者
投资者请于2023年5月7日12: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通过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反馈给公司,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同时,请配合公司做好参会人员信息登记。
(二)线上参会投资者
投资者请于5月8日下午15:00-17:00登陆上证路演中心、路演中直播平台,在线参加或扫描二维码观看,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https://webcast.roadshowchina.cn/cmeet/cCtjS3l0bHNENnNrR243eEprVVlyQT09
中文+英文频道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电话:010-58689199(工作时间:9:00-17:00)
邮箱:ctgr_ir@ctg.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路演中网站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4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在北京以现场并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现场及视频参会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武斌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预案如下:
(一)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6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8,625,219,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75,516,659.20元(含税);
(二)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三)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报酬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卢海林因调动情形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回购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7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35878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1,272,512.88元(含利息)。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武斌、张龙、蔡庸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综合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投资计划与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的2023年投资计划与财务预算,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项目建设及项目拓展需要,在超过公司年度投资计划但不超过年度投资计划30%范围内调整总投资计划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王武斌、张龙、蔡庸忠、赵增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债券融资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债券融资方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债券注册及发行相关事宜;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债券注册及发行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等审批文件到期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度业务增长等情况合理确定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2.8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薪酬预发安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张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阅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全体董事对上述报告无异议,该项报告审阅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阅。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2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基本信息
1. 项目合伙人:高世茂
2001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次。
2. 签字注册会计师:郝丽江
200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次。
3.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
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四)审计收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业务增长速度、资产及收入规模、子企业数量、业务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审计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工作经验等因素,以2022年户均审计费用为基础,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以成本加成方式合理确定大华2023年度审计费用。2022年度公司财务决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年度财务决算最终审计费用。
三、拟聘请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拟继续聘请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聘期1年。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要求的情况。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同时,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公司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6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155,475,872.9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未分配利润为24,127,780,045.87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6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8,625,219,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75,516,659.20元(含税),占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为30.40%。
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利润分配预案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