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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97    证券简称:贵阳银行    公告编号:2023-016

  优先股代码:360031           优先股简称:贵银优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3元人民币(含税)。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综合考虑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和持续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等多方面因素,本年度公司拟分派普通股现金红利总额为1,096,859,422.8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8.78%。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法规的前提下,每一年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可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2年度会计报表,母公司2022年实现净利润为57.93亿元,加上账面未分配利润219.59亿元(上年结余未分配利润222.24亿元,因发放优先股现金股利减少未分配利润2.65亿元)后,本次可供分配利润为277.52亿元。在上述条件下,公司拟分配方案如下:

  1.按当年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79亿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有关规定,按照年末风险资产余额的1.5%差额计提一般风险准备3.3亿元;

  3.以普通股总股本3,656,198,076股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96,859,422.8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上述分配方案分配的现金股利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58.42亿元的18.78%,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与2021年度持平。公司本年度现金股利分配方案主要基于如下考虑:一是顺应资本监管趋严的趋势要求,进一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二是公司正在加快推进转型发展,适当留存利润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有利于加快战略转型,推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三是有利于持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为投资者提供更好更合理的长期回报。

  分配预算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257.46亿元主要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以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助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度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银行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同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且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特此公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97    证券简称:贵阳银行    公告编号:2023-019

  优先股代码:360031                      优先股简称:贵银优1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参股村镇银行加入银联网络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息烽发展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息烽发展村镇银行”)37.4%股权,持有贵阳花溪建设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花溪建设村镇银行”,以下与息烽发展村镇银行合称“两家村镇银行”)20%股权,现作为两家村镇银行的单一第一大股东及主发起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镇银行加入银联网络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49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村镇银行加入银联网络须由其大股东进行担保,以从属成员的身份加入。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联”)出具担保函,为两家村镇银行提供担保,并确保对其开展的中国银联有关业务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息烽发展村镇银行

  息烽发展村镇银行于2011年6月15日成立,注册地为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注册资本60,000万元。截至2022年末,息烽发展村镇银行资产总额60,829万元,各项存款余额28,261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2,911万元,净资产10,303万元;2022年实现净利润1,486万元。

  (二)花溪建设村镇银行

  花溪建设村镇银行于2009年9月30日成立,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截至2022年末,花溪建设村镇银行资产总额207,440万元,各项存款余额184,758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44,383万元,净资产14,411万元;2022年实现净利润-4,168万元。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述《通知》规定及中国银联要求,公司拟同意两家村镇银行以公司从属成员身份成为中国银联从属机构,并作如下承诺:(1)按照《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第一卷《机构管理》及其他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就我机构与该从属成员机构的权利义务签订相关协议;(2)该协议内容不会对中国银联及其所有成员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任何侵害;(3)将对该从属成员机构所从事的银联卡业务以及与中国银联有关的其他相关业务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和监督;(4)若公司违反有关承诺,或两家村镇银行通过银联网络开展跨行业务过程中对中国银联和/或其任何一家和/或多家成员机构造成任何侵害造成的损失,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5)若本次担保内容与之前已经存在的任何协议、承诺,或相关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有冲突的,公司愿意按照本次担保内容承担责任。(6)本次担保自两家村镇银行以公司从属成员身份成为中国银联从属成员机构起生效,至中国银联公告两家村镇银行退出中国银联网络或更换成员身份,并已经将在上述期间内产生的与中国银联和/或其任何一家和/或多家成员机构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赔偿关系处理完毕为止失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两家村镇银行加入中国银联系其正常开展经营业务需要,根据《通知》及中国银联相关要求,村镇银行若需加入银联网络发展借记卡业务,需由中国银联的基本成员机构或者村镇银行的大股东提供担保,公司作为两家村镇银行单一第一大股东及主发起行,为两家村镇银行向中国银联提供担保具备合理性,且符合监管要求。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村镇银行加入银联网络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认为:该担保事项是按照《通知》及中国银联要求,为支持参股村镇银行正常开展业务而向中国银联提供的担保,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披露义务。同意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村镇银行加入银联网络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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