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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506         证券简称:百利天恒         公告编号:2023-038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实施方式

  在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及期限、投资方式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由于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导致投资收益下降的情况,但总体风险可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办理现金管理业务,综合对比投资安全性、投资收益、投资期限等产品要素,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财务部门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办理,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登记,并持续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做到对投资风险事前、事中及事后的全流程把控。

  3、公司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各项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的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此议案无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的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回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的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股东及公司谋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06            证券简称:百利天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朱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苏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绍全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苏娅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绍全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朱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苏娅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绍全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苏娅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绍全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本公司自 2023 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于 2022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根据该准则解释的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解释 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 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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