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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向荣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为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勤勉敬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就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基于对2022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公司编制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公司2023度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以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相关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90462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及《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1日、2022年5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公司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新增股份378,000股,依据上述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调整为0.3591元(含税)。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故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3.28元/股调整为22.92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董事长向荣、董事毛钢烈、覃光全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向荣、毛钢烈、覃光全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4.12万股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综上,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1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6.62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董事长向荣、董事毛钢烈、覃光全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向荣、毛钢烈、覃光全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4.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同时,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2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作废首次授予5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7.9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董事长向荣、董事毛钢烈、覃光全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向荣、毛钢烈、覃光全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5、审议通过《关于暂时不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后续确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后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本次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7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董事会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后续确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后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本次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8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的规定及2022年5月19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的年度追溯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与解释15号相关的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与解释16号相关的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与执行《通知》相关的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通知》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2年1月1日至《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通知》进行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15号、解释16号以及《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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