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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丰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化工”),系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

  ● 担保人名称:丰林亚创(惠州)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丰林”),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丰林化工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丰林于2023年4月27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惠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丰林化工与交通银行惠州分行在2023年4月27日至2025年7月20日期间内签订的全部主合同项下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300万元。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丰林化工的少数股东均为自然人股东,此次未提供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根据授信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自上述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授权公司可新增对外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3亿元(包括公司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子、孙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该额度在授权时间内可循环使用(若新增担保在年内解除,则该笔担保额度可重复使用),如原有担保到期需展期,该次担保需重新计算额度。

  本次公告的对外担保事项在上述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子公司对丰林化工未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后,公司对丰林化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剩余可用额度为人民币2.87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丰林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356450719XC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日

  注册地址:惠阳区永湖鸿海精细化工基地F-11地块

  主要办公地点:惠阳区永湖鸿海精细化工基地F-11地块

  法定代表人:修帆

  注册资本:4,000万元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防水剂、胶黏剂、日用化工产品(以上三项不含化学危品)、甲醛溶液;销售:二甲氧基甲烷、石脑油、正庚烷、1,2-二氯乙烷、苯、甲基苯、乙酸乙酯、乙酸正丁酯、丙烯酸乙脂[稳定的]、碳酸二甲酯、1,3-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苯乙烯[稳定的]、丙酮、2-丁酮、甲醇、乙醇[无水]、2-丙醇、正丁醇、3-甲基-2-戊酮、2-甲基-3-戊酮、4-甲基-2-戊酮,尿素、三聚氰胺、石蜡(以上三项不含化学危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2022年末/2022年1-12月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3月31日/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丰林化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丰林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股权控制图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惠州丰林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期限:2023年4月27日起至2025年7月20日止。

  担保金额:人民币1,300万元。

  担保范围:本次签署的保证合同所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形式:否

  反担保情况及形式: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丰林化工此次申请抵押贷款并由惠州丰林提供担保,是为满足丰林化工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丰林化工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及惠州丰林能够控制其运行和管理情况。惠州丰林及丰林化工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惠州丰林本次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丰林化工其他股东本次未提供担保,主要由于丰林化工的少数股东均为自然人股东,其担保是否能通过银行审批存在不确定性。为确保丰林化工能及时获取贷款资金,保证其正常经营,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惠州丰林为其提供超过股权比例的担保。考虑到公司对丰林化工的持股比例较高,其潜在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告的对外担保事项在已获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审批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处于风险可控的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5亿元(包括公司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子、孙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3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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