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4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迎宾路1号,黄河迎宾馆会议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4日
至2023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于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29日和2023年4月21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5-1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8、议案10、议案16-1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二)本次A股类别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2月2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本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2月2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其在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上对A股类别股东大会对应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上进行表决。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发布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告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通告。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A股股东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 H股股东
拟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告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通告。
(三) 现场会议出席登记
拟出席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应于2023年5月23日17:00前至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93号平煤神马资本运营中心9楼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93号平煤神马资本运营中心9楼(邮编:450000)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9177590
邮 箱:investor@ccnew.com
(二) 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件2:授权委托书(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附件1:授权委托书(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授权委托书(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授权委托书(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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