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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617,886,548.33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59,110.4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2.06%,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强疑难应收账款的回收,收回部分长账龄应收款,冲回前期计提的减值准备;同时,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也有较大优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33.94%,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791,291,241.78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1.89%,主要原因是公司持续加强项目管控与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对应收账款进行多维度管理,实时跟进关键项目收入进展情况,提升应收账款的周转率,从而优化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

  2、项目及订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了产品竞争力,持续聚焦智慧楼宇及园区、医院、城市轨道交通及数据中心等重点应用领域,坚持纵向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本部签约及中标待签约的主要项目有:深圳市第二儿童医院项目、天马总部大厦智能化项目、鹏城实验室石壁龙园区一期项目、广东深圳市春风隧道项目、深汕高中园项目、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等项目。公司将持续加大核心产品业务全国市场布局力度,继续发挥自主研发优势,实现核心产品、创新解决方案业务在建筑楼宇及园区、城市轨道交通、数据中心和医院等重点领域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达实久信签约及中标待签约的主要项目有: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智慧手术部项目、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创建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项目、黄骅市人民医院等项目。公司拟基于达实围手术期智慧管理平台架构,打造软硬件一体的产品级数字物联化手术室,研发以数据为核心、人机交互为体验的新一代手术室系统,打造智慧医院标杆,助力智慧医疗行业发展。

  3、非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完成,实际发行数量为210,210,210股,发行价格为3.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99,999,999.3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9,073,916.41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0,926,082.89元。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23年3月16日。公司将借助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项目,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以技术创新推动公司主营业务高速、健康发展,截至本报告期末,募投项目所涉及的部分研发产品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天朗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茂菊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天朗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茂菊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9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采取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会议由董事长刘磅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沈冰、陈以增、孔祥云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3年4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0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采取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继朝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其中,李继朝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秘书吕枫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2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践行公司“智慧百万空间、温暖亿万用户”的企业愿景,强化公司基于AIoT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对智慧空间的多维度运营实践,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在呈现更多智慧空间的服务价值、为用户提供更全面的智慧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达实大厦管理服务,提高达实大厦的运营效益,促进公司租赁业务与主营业务的协同,并发挥达实大厦智慧建筑的示范标杆作用。同时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的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 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互联网、云计算软件与平台服务,物联网系统研发与应用服务;智慧医疗信息系统研发与集成服务,医疗大数据开发与应用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医疗专业系统咨询、设计、集成服务,医疗投资管理;智能交通含轨道交通信号监控系统开发、技术咨询设计、销售与集成服务;智能建筑系统开发与集成、技术咨询设计、机电总包服务;智能卡、智能管控、安防监控等终端设备与软件的研发、销售及应用服务;能源监测与节能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和咨询设计服务,电力销售业务,电力网络增量配电网投资建设服务;相关领域境内及境外工程设计、安装及技术咨询。

  变更后:互联网、云计算软件与平台服务,物联网系统研发与应用服务;智慧医疗信息系统研发与集成服务,医疗大数据开发与应用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医疗专业系统咨询、设计、集成服务,医疗投资管理;智能交通含轨道交通信号监控系统开发、技术咨询设计、销售与集成服务;智能建筑系统开发与集成、技术咨询设计、机电总包服务;智能卡、智能管控、安防监控等终端设备与软件的研发、销售及应用服务;能源监测与节能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和咨询设计服务,电力销售业务,电力网络增量配电网投资建设服务;相关领域境内及境外工程设计、安装及技术咨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3年4月)。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八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0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一路达实大厦43楼大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3年4月)。

  3.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

  2.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硕

  邮编:518057

  电话:0755-26525166

  传真:0755-26639599

  电子邮箱:das@chn-das.com

  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21”,投票简称为“达实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本人出席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请在对应表决意见栏打“√”。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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