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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 及为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3-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和/或子公司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052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92,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52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和/或子公司2023年度为深圳英飞拓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智能”)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为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仁用”)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英飞拓: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英飞拓: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二、本次调剂担保额度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从英飞拓智能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调剂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至英飞拓智能子公司英飞拓仁用。英飞拓智能和英飞拓仁用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 70%,符合调剂条件。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公司和/或子公司2023年度为英飞拓智能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为英飞拓仁用提供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调增为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

  公司本次调剂担保额度属于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进展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为满足日常经营周转需要,英飞拓仁用于2023年4月28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2023深银旗舰综字第0024号),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2023年4月28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止。

  同日,公司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3深银旗舰最保字第0047号),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的债权: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6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2.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债权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担保审议情况: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经内部调剂后公司为英飞拓仁用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为英飞拓仁用提供授信担保后,公司对英飞拓仁用的担保余额为9,000万元人民币,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

  三、本次调剂主体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英飞拓智能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英飞拓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ABEK5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宝路12号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房301

  法定代表人:刘务祥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4月8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视频监控系统产品的开发、销售、租赁;防爆视频监控产品的开发、销售、租赁;LED显示屏、发光二极管显示器、液晶显示器、背投显示器产品的开发、销售和租赁;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销售;系统集成及工程技术开发;大数据分析;数据库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消防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视频监控系统产品的生产;防爆视频监控产品的生产;LED显示屏、发光二极管显示器、液晶显示器、背投显示器产品生产。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英飞拓智能100%股权。

  英飞拓智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为英飞拓智能单体数据。

  (二)英飞拓仁用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96152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英飞好成科技园1515

  法定代表人:王瑞君

  注册资本:18,285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5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技术、建筑智能化弱电系统集成技术的开发,物联网、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机房技术的开发;园区产业规划、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脑、电教设备、机电设备、实验室设备、取证设备、折叠屏、报警器、勘察箱、夜视望远镜、酒精测试仪及相关设备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国内贸易(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可经营)。(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物联网系统工程、电子与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信息通信系统工程、安防系统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智能交通系统工程设计、施工、维修。

  与公司关系:公司通过英飞拓智能持有英飞拓仁用100%股权。

  英飞拓仁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上述担保额度全部实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95,052万元(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75.98%。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综合授信合同》(编号为2023深银旗舰综字第0024号);

  2.《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3深银旗舰最保字第0047号)。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3-040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二)利润表项目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22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2,743,628股新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110,914,45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1,999,998.12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和股份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8,915,978.5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33,084,019.60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合计使用805,293,247.55元(因存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故实际使用金额大于募集资金金额)。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5,820,557.1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92,664,375.98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56,808,314.47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的金额为906,520.86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金额为85,294,068.14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13,991,361.05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肇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军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军威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刘肇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军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军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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