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在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2-1号易瑞生物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李美霞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美霞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李美霞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8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王炳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炳志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其原任期至2024年3月30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炳志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选举出新的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辞任后,王炳志先生将根据公司安排继续担任研发副总监,负责项目招投标、产品认证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炳志先生担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易凯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通过其间接持有公司0.2056%的股份,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王炳志先生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监事会对王炳志先生在担任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障公司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莫秋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美霞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监事会同意选举李美霞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莫秋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湖南省衡阳市卫生学校、南方医科大学(原第一军医大学)、珠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珠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拱北海关口岸门诊部);2021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总监。
截至目前,莫秋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李美霞: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现任广东检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人事主管。
截至目前,李美霞女士通过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易凯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194%的股份;除前述情况外,李美霞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