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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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 本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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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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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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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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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监事黄伟锋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出席或列席了2022年度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及各种方案、合同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8)同时登载于同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对各子公司的要求,致力于建立更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 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29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为报告期内提前偿还非金融机构的长期借款而一次性结转未摊销利息所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上海曜瞿如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475,813,861.00股股份于2023年3月7日被上海金融法院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谢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纪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昊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谢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纪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昊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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