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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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 本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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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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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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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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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3-026
本次拟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11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88%)的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张建林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2%)。
2、持有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1,58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6%)的董事顾月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9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7%)。
3、持有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1,58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6%)的董事孙建平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9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7%)。
4、持有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3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彪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建林、顾月江、孙建平、李彪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1年7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4)若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人承诺锁定的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规范诚信履行义务;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7)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8)以上为不可撤销之承诺。
2、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建林、顾月江、孙建平、李彪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若本人拟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2)如进行减持,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
(3)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实现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本人签署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及《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真实、有效,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函的内容、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就股份的限售与减持作出的规定;
(5)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未对其提供违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建林先生、顾月江先生、孙建平先生、李彪先生切实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减持计划涉及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涉及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张建林先生、顾月江先生、孙建平先生、李彪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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