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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北辰时代大厦9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邢修青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四部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文件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暨2023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总经理提交的2022年度工作报告暨2023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股东赋予的各项职责。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体现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刘东进先生、李晓维先生、于长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基于对股东投资给予合理回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考虑,在兼顾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82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3,993,0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9,979,110.61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实际分配总金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在2022年度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公司相关规定以及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个人能力、岗位职责、业绩考核指标等制定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信额度内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基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结合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的业务发展需要,对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3年度与各关联方发生约14,57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邢修青、王京、张树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10,000万元,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融资、信托融资、债权转让融资、融资租赁、贸易供应链业务等。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决议审批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为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合作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即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以下简称“买方”)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的方式销售产品,以买方、卖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银行向买方提供用于向卖方采购货物的融资业务。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买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期间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整体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及子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鸿合爱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鸿合嘉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鸿合乐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将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同时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对应条款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公司前期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文件的最新规定,对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并批准本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授权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5至议案1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上述议案9至议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于长江先生、李晓维先生、刘东进先生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邮戳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会议联系人:张汇

  电话:010-62968869     传真:010-62968116

  电子邮件:dongban@ honghe-tech.com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55”,投票简称为“鸿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作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且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法人股东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送出,并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北辰时代大厦9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赵红婵女士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合规。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2022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了各项工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广大员工的利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公司相关规定以及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个人能力、岗位职责、业绩考核指标等制定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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