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3-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提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提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套期保值业务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科技”)的产品电力电缆、通信电缆、铁路信号电缆等电缆类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是铜。由于该类产品的多数销售合同或订单中约定了铜原材料的价格,因供货期较长,如果在供货期间铜价出现大幅波动,将会对公司该类产品的毛利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为规避铜价波动风险,锁定铜原材料的成本,公司拟就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铜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事项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二、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2023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情况如下:
1、套期保值项目: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
2、预计全年套保数量:不超过14,400吨。
3、所需投入保证金:不超过10,800万元。
4、资金来源: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5、开展模式: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建立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已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6、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经营中原材料铜价格波动所带来的市场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实际经营过程中,因行业的特殊性,公司主要产品电力电缆、通信电缆、铁路信号电缆等电缆类产品通常与下游的运营商等客户确定长期的供货合同,因供货期较长,如果在供货期间铜价出现大幅波动,将会对公司该类产品的毛利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为规避铜价波动风险,锁定铜原材料的成本,拟在期货市场按照与现货品种相同、月份相近、方向相反、数量相当的原则进行套期保值,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总体来看,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降低原材料和库存产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相关经营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
1、市场风险。套期保值交易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有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套期保值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在套期保值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可能会使公司不能以有利的价格进出套期保值市场。
4、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交易系统相对复杂,可能存在操作不当产生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2010年4月16日,光电科技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制订了《铁路信号电缆原材料价格风险管理制度》。
2、2011年3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3、公司将期货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
4、公司将严格控制期货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期货保值业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设立了专门的期货操作团队和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同时,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公司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3-012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4月28日,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提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5,000万元额度为限,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科技”)及控股子公司江苏通鼎宽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鼎宽带”)、苏州通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鼎新能源”)、在银行的融资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票、信用证、保函等),其中为光电科技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为通鼎宽带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为通鼎新能源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期限为一年。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光电科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
名称: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泽八都经济开发区小平大道18号
法定代表人:戴伟斌
注册资本:10,0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铁路数字信号电缆、铁路特种电缆、通信电缆及光缆生产;特种电缆研发与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光电科技资产总额为69,880.51万元,负债总额为20,700.15万元(其中:银行借款总额为13.6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9,557.14万元),净资产为49,180.3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0,977.80万元,净利润为5,014.91万元(经审计数据)。
光电科技非失信被执行人。
(2)通鼎宽带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占比98.73%),成立于2010年12月。
名称:江苏通鼎宽带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夏家斗村7.12组
法定代表人:陆火金
注册资本:20,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宽带传输技术研发;通信系统设备、通信设备、通信器材、机顶盒设备、高精度光学产品的技术咨询、研发、生产、销售;高低压配电设备设计、组装、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通信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安防工程;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通信、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服务;走线架和光纤槽道设计、组装和销售;有线或无线通信器材(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设计、研发、组装和销售;光电设备及器件(含光模块、智能电子锁)、无源光纤接入设备的设计、研发、组装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池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通鼎宽带资产总额为81,291.73万元,负债总额为21,759.87万元(其中:银行借款总额为5,006.7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1,759.87万元),或有事项涉及总额为0,净资产为59,531.8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40,615.23万元,净利润为11,332.73万元(经审计数据)。
通鼎宽带非失信被执行人。
(3)通鼎新能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占比51%),成立于2023年4月。
名称:苏州通鼎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小平大道东侧
法定代表人:黄爱妍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鼎新能源系2023年4月设立,尚无财务数据。
通鼎新能源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于被担保方融资业务发生时与被担保方及银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为5,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15%,逾期担保为0,全部是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
本次担保协议全部签署后,上述担保情况最高将达到45,000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9.38%(占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的20.03%,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0.21%),且全部是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为了保证光电科技、通鼎宽带、通鼎新能源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5,000万元额度为限,为上述子公司在银行的融资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信用状况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该公司内控制度健全,产品销路稳定,其有能力偿还未来到期借款,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我们作为独立董事,事前进行了审议,同意该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3-016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鼎互联”)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提案》,拟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在苏州市吴江区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通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以下简称“通鼎供应链公司”),主要负责通鼎互联合并范围内原材料的采购和销售。注册新公司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拟定名称:苏州通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小平大道东侧
法定代表人:戴伟斌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等。
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通鼎互联持有100%股权
上述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三、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对采购质量和成本的管控要求不断提高。为更好地匹配相关业务的发展情况,公司拟设立全资通鼎供应链公司,通过提高公司整体的供应链管理水平,实现企业降本增效,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综合竞争实力。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市场、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子公司的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各类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3-013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
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提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预计2023年度合并范围内的公司在金融机构借款、银票及保函敞口等方面总资金需求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为保证公司业务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以及资金链安全,公司拟根据实际运营和融资需求,向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借款、担保借款(抵押借款、质押借款、保理借款、保证借款等)、流动资金借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授信开证、资金业务、贸易融资、项目借款开立票据及信用证、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
同时,为提高资金运用及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批准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及融资业务的事宜,并在上述额度限额内决定资产抵质押等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
本项授权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3-014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鼎互联”或“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5)首席合伙人:郭澳
(6)截至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8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07人,超过21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天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59,235.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3,832.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911.85万元。
(8)2021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87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食业,审计收费总额7,940.84万元,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656.56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0.00 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承担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3次,涉及从业人员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常桂华
200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10月开始在天衡执业,201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注册会计师:施利华
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8月开始在天衡执业,201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焕新
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8月开始在天衡执业,2021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常桂华、签字注册会计师施利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焕新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项目合伙人常桂华、签字注册会计师施利华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焕新近三年(2019年4月)受到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天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在合理范围内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2022年度,在执业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经核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十六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该所在从事审计工作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相关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征得我们认可,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3-015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提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企业不再将试运行销售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规定企业在计量亏损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准则。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涉及a、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b、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c、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其中a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也可以选择自发布年度起施行,b、c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a,自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b、c。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同意本次公司的部分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的执行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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