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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5,818,510,575.8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3,090,191.5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22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23,316,731.12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331,673.1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142,920,292.54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441,375,867.67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目前总股本847,653,6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4,765,361.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批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该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该议案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以截至目前总股本847,653,6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4,765,361.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和账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为323,171,383.48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均拟计入公司2022年度报告期。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据和原因说明

  1、应收款项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对于应收款项,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2022年度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为265,899,095.33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为33,267,599.70元,合计计提坏账准备为299,166,695.03元。

  应收账款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其他应收款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2、应收票据

  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未计提损失准备。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公司2022年度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为-1,706,505.38元。

  3、合同资产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合同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对于合同资产,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2022年度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为-2,776,844.71元。

  4、存货

  对于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过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结合各业务的实际情况,认真评估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2022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28,488,038.54元。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为323,171,383.48元,该项减值准备计入公司2022年度损益,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相应减少323,171,383.48元。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资产的价值。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帝股份”或“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况下,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百得厨卫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百得厨卫”或“子公司”)在累计金额4,000万美元的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并同意授权百得厨卫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由百得厨卫财务部负责具体交易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概述

  百得厨卫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买卖、外汇掉期等,主要用于对冲及规避外币交易业务所带来的外汇风险,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百得厨卫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及期限:外汇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买卖、外汇掉期等。合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交易对手: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机构。

  3、交易金额:结合子公司外汇收支测算及年初存量余额,任一时点的外汇衍生品余额不超过 4,000万美元(含等值外币),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子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信贷资金或募集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情形。

  5、流动性安排:外汇业务以子公司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

  三、审批程序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及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百得厨卫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

  2.流动性风险:保值型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4.信用风险: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合同到期一方无法履约的风险;

  5. 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百得厨卫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外汇衍生品投资额不得超过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对可能存在的履约风险、重大变化等风险的外汇衍生品合约,制定风险处理预案,快速反应,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密切沟通与合作,选择相对低风险的交易方式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

  3. 百得厨卫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百得厨卫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汇率走势的变化以及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梳理和风险评估,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五、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百得厨卫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和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百得厨卫以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能够有效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波动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百得厨卫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华帝股份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百得厨卫在累计金额4,000万美元的额度内,以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期限为自华帝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七、备查文件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变更了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15号》和《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解释。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5号》和《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非自主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5号》和《准则解释16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已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5:00-17: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办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时间及方式

  (一)召开日期及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5:00-17:00

  (二)召开方式:网络远程互动、文字交流方式。

  (三)参会方式: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公司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4:00前访问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公司出席人员

  届时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潘叶江先生,公司副董事长潘垣枝先生,独立董事周谊女士,财务总监何淑娴女士,董事会秘书潘楚欣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1:00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梁萍华女士主持,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818,510,575.82元,同比增长4.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090,191.51元,同比下降30.9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截至目前总股本847,653,6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4,765,361.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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