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皇氏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广西皇氏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产业园公司向银行申请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本次担保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此次担保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3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西皇氏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9月13日
3.注册地点:南宁市科园大道66号生产车间
4.法定代表人:石爱萍
5.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业设计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创业空间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制冷、空调设备制造;企业形象策划;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屋拆迁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无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产业园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产业园公司100%的股权。
10.产业园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协议,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公司及产业园公司之间与贷款银行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议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产业园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通过对产业园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董事会认为产业园公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产业园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产业园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是为了进一步支持其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该议案的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07,385.67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7,992.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8.70%。
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9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临时股东大会,为公司2023年度内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YPERLINK “http://wltp.cninfo.com.cn“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22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股东在本公告公布的时间内,登录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丰达路6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说明:
1.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审议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提案所涉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登载于2023年5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6日至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婉芳
联系电话:0771-3211086
传真:0771-3221828
电子信箱:hsryhhy@126.com
2.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五月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和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9”,投票简称为“皇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
委托人证券账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5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及财务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事项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封业波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封业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相关职务,辞职生效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封业波先生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将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封业波先生的辞呈将自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封业波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封业波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增补陈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当选后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财务负责人变更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变更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落实公司“奶水牛种源芯片”战略,集中精力做好子公司皇氏赛尔生物科技(广西)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尽快推动公司奶水牛产业升级项目的各项工作的落地和实施,滕翠金女士因工作岗位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职务,岗位调整后,滕翠金女士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
滕翠金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滕翠金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总裁黄嘉棣先生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吕德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五月六日
附件:
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亮先生:1973年出生,中南大学管理学博士毕业,教授职称。陈亮先生已于2008年8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2年12月至2019年1月曾任公司独立董事。1994年7月至2002年6月任南华大学助教、讲师;2002年6月至2015年6月任桂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青年联合会第九届委员、桂林理工大学现代企业管理研究所所长。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挂职任桂林银行发展规划部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被聘任为桂林文化体育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总经理(大型国企)。2022年至今任桂林理工大学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陈亮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财务负责人简历
吕德伟先生: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有丰富的财务工作及管理经验。1996年9月至2010年2月历任可口可乐(广西)饮料有限公司会计、主管、财务经理;2010年7月至2010年9月任晋江韵动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区域财务经理;2010年10月至2014年7月任福州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广西中金能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月至今任云南皇氏来思尔乳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1月起,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监。
吕德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5万股限售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7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亮,作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 陈亮
2023年5月5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6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亮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4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及传真方式于2023年5月3日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3年5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及财务负责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登载于2023年5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3年5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及财务负责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财务负责人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皇氏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广西皇氏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3年5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3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5月2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3年5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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