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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3-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5月9日共31个交易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富联”)A股股票共计2178.6万股,占其总股本的0.11%,出售的最高价为18.56元/股,最低价为15.01元/股,成交金额约3.71亿元,产生收益约0.71亿元(未扣除相关税费)。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5月9日共31个交易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工业富联A股股票共计2178.6万股,占其总股本的0.11%,出售的最高价为18.56元/股,最低价为15.01元/股,成交金额约3.71亿元,产生收益约0.71亿元(未扣除相关税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的有关规定,公司连续12个月内出售工业富联股份分别涉及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相关营业收入、相关净利润及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的指标未达到公司相应指标的10%以上,但本次交易所产生的收益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已达到披露标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再持有工业富联A股股票。

  公司上述股票出售事项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审批和授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1)出售资产的名称:公司持有的工业富联A股股票;

  出售资产的类别:股权;

  公司本次出售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工业富联成立于2015年3月,注册资本198.63亿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二路二号富士康科技园C1栋二层,是全球领先的通信网络设备、云服务设备、精密工具及工业机器人专业设计制造服务商。公司为客户提供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为核心的新形态电子设备产品智能制造服务,主营产品是3C电子产品。公司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以自动化、网络化、平台化、大数据为基础的科技服务综合解决方案,引领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的转型;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云计算、移动终端、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高速网络和机器人为技术平台的“先进制造+工业互联网”新生态。

  工业富联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截至2023年3月31日)

  

  工业富联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3)公司对该项资产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原始投资成本29,999.32万元,2022年12月末账面价值19,999.55万元。

  三、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出售的工业富联的股份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本次出售不影响当期以及未来期间损益,不会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影响。本次出售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及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本次出售股票资产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实际影响以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最终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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