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3-035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工钢构”)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53 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0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2,000 万张,200 万手,按面值发行。
本次可转换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198,692.6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28 日存至募集资金专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众审字(2022)第 376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并已就专户存储管理与开户行、保荐机构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的情形。截至董事会召开日,本次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7,889.45万元(含利息收入)。
三、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85,000万元募集资金已在期限内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视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根据资金需求及时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视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根据资金需求及时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保荐机构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精工钢构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认为:
精工钢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精工钢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精工钢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3-037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度
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小英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5月13日
附:监事会主席简历
张小英女士:中国国籍,197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南京卫岗乳业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现任公司监事、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裁助理;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3-034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
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3-036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建建筑”)、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工业”)、精工国际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国际”)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所控制企业经营所需,公司拟为其在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度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担保的办理,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区宝安公路2676 号,法定代表人:车松岩,注册资本:2512.4495万美元,主要从事钢结构建筑产品、钢结构工程设备以及相关辅助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自产产品;钢结构工程设计,以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的形式从事钢结构工程施工,提供上述相关工程咨询等等。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含间接)其99.5%的股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77,806.5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76,346.97万元人民币(上述数据经审计)。
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西工业园鉴湖路,法定代表人:洪国松,注册资本10000万美元,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 建筑劳务分包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等。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含间接)其99.63%的股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305,862.4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93,857.14万元人民币(上述数据经审计)。
精工国际钢结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Room 608, 6th Floor, One Citygate, 20 Tat Tung Road, Tung Chung, Lantau, NT;董事:王煦;主要从事贸易和投资控股,钢结构及建筑产品设计、研发、施工、劳务输出;截止目前,本公司持有(含间接)其99.84%股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76,671.6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8,627.63万元人民币 (上述数据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应所控制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所控制企业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5月11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240,793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关联担保已经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实际新增担保17,500万元人民币(本次董事会共审议担保20,000万元,其中实际已有续保2,500万元),公司对外融资担保金额合计258,293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2.37%。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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