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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23-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上午9:15—2023年5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金贵白银城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潘郴华先生;

  (六)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645,530,5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20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84,873,3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93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160,657,2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68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160,657,2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268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0%,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0%,表决通过。

  

  3、《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0%,表决通过。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0%,表决通过。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0%,表决通过。

  

  6、《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0%,表决通过。

  

  7、《关于拟与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郴州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原材料采购(销售)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信资产管理(郴州)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89%,表决通过。

  

  8、《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信资产管理(郴州)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63%,表决通过。

  

  9、《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0%,表决通过。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4%,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傅怡堃、史胜;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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