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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至5月22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邮箱1291956306@qq.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于2023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23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3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3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独立董事。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23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至5月22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邮箱1291956306@qq.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丹

  电  话:028-89358616

  邮  箱:1291956306@qq.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成发工业园118号大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丛春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晏水波、赵岳、梁涛,独立董事杨映川、黄勤另有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郭昕、林天宇另有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熊奕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的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改选第七届董事会个别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序号1属于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三分之二表决通过的。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文鑫、鞠慧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众天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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