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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刊登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167,245,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4.38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5,329,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69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71,916,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684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人,代表股份31,144,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98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人,代表股份31,142,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9882%。

  因公司董事长欧阳永跃先生因公务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董事推举公司董事欧阳文昊先生主持现场会议。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通讯或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7,2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1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12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2%;反对1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7,2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1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12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2%;反对1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7,2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1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12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2%;反对1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7,2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1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12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2%;反对1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7,2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1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12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2%;反对1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39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7%;反对1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12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2%;反对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持有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年夫兵律师、刘方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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