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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3-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199号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物联网大厦20楼董事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柯建东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叶方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4、6、8、1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议案11属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

  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孙天琪、邵春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3-032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柯力传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公布了《柯力传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3年5月8日至 2023年5月18日。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预留授予时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3-031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柯力传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归属期解除限售条件,且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30,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199号董秘办

  2、 申报时间:2023年5月19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 联系人:叶方之

  4、 联系电话:0574-87562290

  5、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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