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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9日  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达丰路201号第一际科技产业园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9日

  至2023年6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10已经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经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段佩璋、方小琴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原件;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8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联系人:周衍伟、孙贤龙

  5、联系电话:021-58823977 电子邮箱:longyuntzz@obm.com.cn

  6、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6楼 邮编:200120

  六、 其他事项

  1、为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并全程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8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任监事违规减持公司股票

  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收到公司前任监事会主席李建华的通知,其本人在未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减持了公司股份,同时减持股份超过25%,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股票的基本情况

  李建华先生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于2022年6月29日离任,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为2020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7日。李建华先生离任时持有公司股票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于2023年1月16日至1月18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减持了公司股票28,000股。减持后,李建华先生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行为违反了《细则》第十二条规定:“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经公司核实,上述减持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

  二、本次违规减持的致歉与处理

  李建华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非主观故意违规,系因李建华先生本人对于减持规则的理解有误所致。上述违规减持股份行为发生后,李建华先生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减持事项的严重性,主动向公司报告并检讨,并表示日后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就本次违规减持股份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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