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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3-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佛山中大力德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中大”)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90,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佛山中大力德驱动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10月09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578NMM9E

  4、经营场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君兰社区怡欣路7号丰明商务中心7楼05号

  5、法定代表人:岑国建

  6、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被担保人佛山中大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佛山中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等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实际担保情况待具体协议签署。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可有力保证佛山中大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业务和投融资等过程中的基本操作效率,从整体上发挥增信措施的作用,降低成本,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进行预计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7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9.62%,所有担保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八、 备查文件

  1、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3-034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佛山中大力德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中大”)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10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270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27,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含税)477.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6,523.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会计师费、律师费、评级机构费用、信息披露费、手续费等不含税发行费用613.4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386.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1]745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报告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11,500.00万元,通过佛山中大实施新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RV减速器生产线项目”。本次项目拟投资17,500.00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于募投资金,不足部分公司自筹投入,项目实施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上述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来自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募投项目“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500.00万元以及“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资拟使用募集资金11,500.00万元向“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RV减速器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佛山中大进行增资。其中,人民币4,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人民币7,5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佛山中大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佛山中大100%的股权。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佛山中大基本信息如下:

  

  2、佛山中大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佛山中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佛山中大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RV减速器生产线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实现预期效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增资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对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佛山中大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投项目“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RV减速器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的一切事宜。后续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有效监管,并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500.00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中大进行增资,用于实施“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RV减速器生产线项目”, 增资完成后公司仍将持有佛山中大100%股权。

  2、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是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5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佛山中大进行增资以实施“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RV减速器生产线项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佛山中大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本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即可,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佛山中大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增资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3-037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6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6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30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2、上述议案已经于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6月2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采取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6月2日下午15:00之前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注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

  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旭君、周央君

  电话:0574-63537088

  传真:0574-63537088

  电子邮箱:china@zd-motor.com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时间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96”,投票简称为“中大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6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6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三个选项中用“√”选择一项,三个选项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以上选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注:1、若委托人为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需为原件。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3-038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10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270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27,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含税)477.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6,523.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会计师费、律师费、评级机构费用、信息披露费、手续费等不含税发行费用613.4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386.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1]745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用途历次变更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募投项目“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 和“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原计划分别投入19,386.00万元和3000.00万元。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11,500.00万元,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中大力德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中大”)实施新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RV减速器生产线项目”。本次项目拟投资17,500.00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于募投资金,不足部分公司自筹投入,项目实施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上述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来自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募投项目“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500.00万元以及“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中大在相关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佛山中大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佛山中大关于“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RV减速器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截至2023年5月19日,佛山中大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1”)

  甲方2:佛山中大力德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2”)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1”和“甲方2”以下合称为“甲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2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9506001040021955,截至2023年5月19日,专户余额为0.00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2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RV减速器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1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翊维、樊长江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1次或者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丙方接受监管机构检查或调查时,需要甲方、乙方补充提供相关材料或做出相关说明的,甲方、乙方应积极协助。

  九、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主动或在丙方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柒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佛山中大、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3-035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岑国建先生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汤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汤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附件:汤杰先生简历

  汤杰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贵阳铸造厂、贵州柴油机总厂、中国航空工业集团贵州华烽电器有限公司(188厂)、贵州华烽上海烽华公司。2010年至2015年8月,任中大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22年8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8月至2023年4月,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截至目前,汤杰先生通过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04%,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3-033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12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杰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是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5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佛山中大力德驱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RV减速器生产线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2、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3-032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2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岑国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岑国建、周国英、胡清、余丹丹、童群、周忠现场出席会议,董事宋小明、钟德刚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500.00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中大力德驱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RV减速器生产线项目”,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佛山中大力德驱动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情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全资子公司佛山中大力德驱动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投项目“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RV减速器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的一切事宜。

  3、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汤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5、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7)。

  三、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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