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华铁 公告编号:2023-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6项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3)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27号一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召集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宣瑞国先生
(7)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2023年4月29日及2023年5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2、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30,336,92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7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04,219,05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2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7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6,117,87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54%。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公司股份总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数 =1,595,678,796-18,015,836=1,577,662,960股】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同时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具体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2,695,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5768%;反对25,121,3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376%;弃权2,5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430%;反对25,121,3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8450%;弃权2,5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20%。
(2)审议通过《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075,9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918%;反对17,740,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226%;弃权2,5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36,4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1510%;反对17,740,9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0370%;弃权2,5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20%。
(3)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764,3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194%;反对18,052,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950%;弃权2,5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24,8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614%;反对18,052,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266%;弃权2,5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20%。
(4)审议通过《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2,663,6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5694%;反对25,153,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450%;弃权2,5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14%;反对25,153,2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9566%;弃权2,5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20%。
(5)审议通过《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709,4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4391%;反对15,235,1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403%;弃权4,3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69,9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663%;反对15,235,1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2746%;弃权4,3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591%。
(6)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2,436,9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8405%;反对17,899,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5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97,4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4070%;反对17,899,9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59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晓娜、康乃欣。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全文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华铁 公告编号:2023-036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85 号, 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
公司在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对《年报问询函》所提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收集相关问题所涉相关方的回复,组织协调中介机构立刻就《年报问询函》涉及事项展开讨论并安排落实相关问题的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于2023年6月2日前完成回复工作。
公司将积极推进《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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