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ST宜康 公告编号:2023-70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宜华医疗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宜华健康”)2022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2:00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区宜华健康四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则由股东在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2023年5月19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参加本次会议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0人,代表股份160,070,1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23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6,028,1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77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8人,代表股份4,041,9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605%。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刘卓灵、张腾飞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宜华健康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经有表决权的股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8,079,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65%;反对1,75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953%;弃权2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2%。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51,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7564%;反对1,75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751%;弃权2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685%。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8,777,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27%;反对1,0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591%;弃权2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2%。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749,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0278%;反对1,0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037%;弃权2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685%。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8,777,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27%;反对1,0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591%;弃权2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2%。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749,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0278%;反对1,05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037%;弃权2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685%。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8,582,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09%;反对1,2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809%;弃权2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2%。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54,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2059%;反对1,25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9257%;弃权2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685%。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8,579,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88%;反对1,25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829%;弃权23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2%。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51,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242%;反对1,25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048%;弃权23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709%。
(六)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与玉山县博爱医院有限公司签署医院管理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9,532,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41%;反对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134%;弃权5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5%。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91,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729%;反对5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703%;弃权5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68%。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8,964,1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91%;反对1,05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592%;弃权5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7%。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935,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6370%;反对1,05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062%;弃权5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68%。
(八)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8,939,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939%;反对1,07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43%;弃权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8%。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911,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0358%;反对1,07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049%;弃权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93%。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9,270,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07%;反对74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75%;弃权5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7%。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2,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2274%;反对74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158%;弃权5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68%。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9,351,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13%;反对48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05%;弃权23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2%。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同意3,323,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2289%;反对48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002%;弃权23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70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
11.01《选举林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156,897,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7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69,2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5050%。
林向东先生当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选举王博雁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156,897,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69,1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5027%。
王博雁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选举陈梓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156,956,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5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28,4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9698%。
陈梓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
12.01审议《选举余竹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156,897,3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69,2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5051%。
余竹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审议《选举刘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156,956,7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5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28,6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9745%。
刘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
13.01审议《选举万庆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156,897,3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69,2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5049%。
万庆当先生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13.02审议《选举周光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表决结果:
同意156,962,3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5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34,2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130%。
周光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余竹根先生、刘俊先生进行了年度述职,并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2022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刘卓灵、张腾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ST宜康 公告编号:2023-74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为公司主办券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请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如后续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并与其签订相关协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请万和证券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并与其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
二、拟聘请主办券商的基本信息
名称: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730071003K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02-01-18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二楼
法定代表人:冯周让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资产管理、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与保荐、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附:廖爱华简历
廖爱华,女,中国国籍,1977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华润雪花啤酒(汕头)有限公司人力经理兼行政经理、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经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经理,2021年3月入职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人力副总监。
廖爱华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提名人简历:
1、万庆生,男,198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毕业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大学计算机软件开发与运用专业,有多年的医疗系统信息化系统管理及民营医医疗信息化团队管理工作经验,2014年12月至今在公司全资子公司达孜赛勒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信息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2022年8月被选举为监事会主席。
万庆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周光建,男,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工商行政管理硕士,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2016年4月入职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至今,先后担任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总工程师、副总裁。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周光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ST宜康 公告编号:2023-73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3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均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
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林向东先生(董事长)、王博雁女士、陈梓炎先生
独立董事:余竹根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刘俊先生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变更为林向东先生。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备案手续。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审计委员会委员:余竹根先生(召集人)、刘俊先生、王博雁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余竹根先生(召集人)、刘俊先生、王博雁女士
提名委员会委员:刘俊先生(召集人)、余竹根先生、林向东先生
战略委员会委员:林向东先生(召集人)、刘俊先生、余竹根先生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万庆生先生、周光建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廖爱华女士(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监事会人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1、总经理:李震先生
2、董事会秘书:陈晓栋先生
3、财务总监:王博雁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管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晓栋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五、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陈晓栋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宜华4楼宜华健康
邮政编码: 515800
联系电话: 0754-85899788
传真号码: 0754-85890788
电子邮箱: securities.yre@yihua.com
六、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刘壮青先生、惠明先生、邱奕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第八届监事会陈超纯女士不再担任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惠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职务、邱奕初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惠明先生、邱奕初先生仍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对刘壮青先生、惠明先生、邱奕初先生、陈超纯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董事会成员简历
1、董事长林向东,男,中国国籍,1954年10月出生,经济师,清华首届MBA,北航软件工学硕士,上海交大特聘讲师,汕头大学MBA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生校外导师,清华大学总裁班讲师。2010年9月至今,在北京创办北京奇思奇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在汕头创办汕头市奇思妙想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2、董事王博雁,女,198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中级会计师。2014年7月起先后在公司审计部、财务部任职,现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监。
3、董事陈梓炎,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2006年至今在宜华集团(企业)有限公司任职。2021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
4、独立董事余竹根,男,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2004年2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江西永修县支行信贷科副科长、江西共青耀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江西鸭鸭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总监、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财务处处长,现任东莞城市学院财务资产处处长。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5、独立董事刘俊,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学历。历任金城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设计师、南京金城软件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现任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2022年8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成员简历:
1、监事会主席廖爱华,女,中国国籍,1977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华润雪花啤酒(汕头)有限公司人力经理兼行政经理、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经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经理,2021年3月入职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人力副总监。
2、监事万庆生,男,198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毕业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大学计算机软件开发与运用专业,有多年的医疗系统信息化系统管理及民营医医疗信息化团队管理工作经验,2014年12月至今在公司全资子公司达孜赛勒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信息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2022年8月被选举为监事会主席。
3、监事周光建,男,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工商行政管理硕士,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2016年4月入职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至今,先后担任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总工程师、副总裁。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总经理李震,男,1973年6月年出生,汉族,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曾任南京三胞集团安康通健康养老产业有限公司运营副总裁、居易集团奥伦达部落健康小镇智慧养老社区运营副总裁,2022年11月入职公司子公司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董事会秘书陈晓栋,男,1992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2016年12月至今在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
3、财务总监王博雁(详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ST宜康 公告编号:2023-72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健康”、“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主楼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13日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廖爱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廖爱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ST宜康 公告编号:2023-7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5月12日以电邮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林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林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一)会议选举由余竹根先生、刘俊先生、王博雁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选举余竹根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会议选举由刘俊先生、余竹根先生、林向东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选举刘俊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三)会议选举由余竹根先生、刘俊先生、王博雁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选举余竹根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四)会议选举由林向东先生、刘俊先生、余竹根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选举林向东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同意聘任李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晓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同意聘任陈晓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博雁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同意聘任王博雁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并向董事会提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重新制定,具体调整后的薪酬如下:
总经理:税前80万元/年;
财务总监:税前54万元/年;
董事会秘书:税前41.4万元/年。
如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其它职位,以职位所领取薪酬较高的为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并与其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在后续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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