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 会议通知情况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
3、 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103号13号楼会议室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旭先生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人,代表股份192,709,23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8071%。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85,491,89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3274%;
2、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22人,代表股份7,217,33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4797%;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22人,代表股份7,217,33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479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五、 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92,075,836股,反对571,400股,弃权62,0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713%、0.2965%、0.032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83,939股,反对571,400股,弃权62,0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2239%、7.9170%、0.8590%。
(二)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92,060,836股,反对586,400股,弃权62,0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35%、0.3043%、0.032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68,939股,反对586,400股,弃权62,0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161%、8.1249%、0.8590%。
(三)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92,075,836股,反对571,400股,弃权62,0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713%、0.2965%、0.032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83,939股,反对571,400股,弃权62,0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2239%、7.9170%、0.8590%。
(四) 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2,122,836股,反对586,4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957%、0.304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30,939股,反对586,4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51%、8.1249%、0%。
(五)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92,060,836股,反对586,400股,弃权62,0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35%、0.3043%、0.032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68,939股,反对586,400股,弃权62,0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161%、8.1249%、0.8590%。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知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韩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2,109,76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88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17,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940%。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韩春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2,109,84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8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17,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951%。
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杨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2,109,76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88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17,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940%。
表决结果:通过。
(4)选举张寿凯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2,114,76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91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22,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7633%。
表决结果:通过。
(5)选举李喆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2,109,76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88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17,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940%。
表决结果:通过。
(6)选举吴丽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2,109,76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88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17,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940%。
表决结果:通过。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知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柳喜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2,110,76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89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18,8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7078%。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王吉法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2,110,76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89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18,8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7078%。
表决结果:通过。
(3) 选举孙考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2,110,76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89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18,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7079%。
表决结果:通过。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知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张岩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2,110,76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89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18,8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7078%。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陶春芳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2,110,76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89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18,8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7078%。
表决结果:通过。
六、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 会议备查文件
1、《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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