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号:002096 股票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3-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麓郁锦香酒店三楼丽水厅(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11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付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959,923,5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385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837,552,7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520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122,370,8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865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包含5%,下同)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180,852,5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579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提案逐项进行审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59,919,8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59,919,8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9,919,8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9,919,8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9,919,8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9,919,8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80,848,8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9,919,8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80,848,8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授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9,919,9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21,887,7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80,848,8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887,7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80,848,8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887,7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80,848,8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367,1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2,367,1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3,405,9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2,367,1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9,919,8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80,848,8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9,919,9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考核结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9,919,9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80,848,9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9,919,9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80,848,9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2022年在公司履职的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22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朱志怡律师和朱龙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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