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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良品铺子

  股票代码:603719

  信息披露义务人1:珠海高瓴天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7671(集中办公区)

  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7671(集中办公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2:宁波高瓴智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B0217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B0217

  信息披露义务人3:HH LPPZ (HK) Holdings Limited

  注册地址:7/F LOW BLOCK GRAND MILLENNIUM PLAZA181 QUEEN'S ROAD CENTRAL HK

  通讯地址:7/F LOW BLOCK GRAND MILLENNIUM PLAZA181 QUEEN'S ROAD CENTRAL HK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5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章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珠海天达

  (二)宁波智远

  (三)HH LPPZ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一)珠海天达

  (二)宁波智远

  (三)HH LPPZ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说明

  珠海天达、宁波智远、HH LPPZ就其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互为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的资金需求而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届时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700,271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67%减少至5.00%。具体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期为2022年7月2日,详情请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查阅文件

  下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珠海高瓴天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珠海高瓴天成二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唐睿

  签字:

  日期:2023年5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宁波高瓴智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珠海高瓴天成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唐睿

  签字:

  日期:2023年5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3(盖章):HH LPPZ (HK) Holdings Limited

  董事:LUI JONATHAN JUNYAN

  签字:

  日期:2023年5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珠海高瓴天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珠海高瓴天成二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唐睿

  签字:

  日期:2023年5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宁波高瓴智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珠海高瓴天成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唐睿

  签字:

  日期:2023年5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3(盖章):HH LPPZ (HK) Holdings Limited

  董事:LUI JONATHAN JUNYAN

  签字:

  日期:2023年5月19日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珠海高瓴天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珠海高瓴天成二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唐睿

  签字:

  日期:2023年5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宁波高瓴智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珠海高瓴天成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唐睿

  签字:

  日期:2023年5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3(盖章):HH LPPZ (HK) Holdings Limited

  董事:LUI JONATHAN JUNYAN

  签字:

  日期:2023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3-031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

  股东权益变动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良品铺子”)股东珠海高瓴天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天达”)、HH LPPZ(HK)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HH LPPZ(HK)”)、宁波高瓴智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智远”)系一致行动人(以下合称“减持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290,0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该等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披露了《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股东计划自 2022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3 年 5 月 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自 2022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3 年 5 月 21 日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2,290,021 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5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收到减持股东的《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告知函》,因2023年5月20日、21日为非交易日,截至2023年5月19日,减持计划公告项下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减持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40,02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6%。

  自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5月19日,减持股东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240,0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本次权益变动后,减持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0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0%。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主体基本信息

  1、珠海天达基本情况

  2、HH LPPZ(HK)基本情况

  3、宁波智远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日披露《良品铺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良品铺子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截至2022年7月1日,减持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6,750,2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7%。

  自2022年7月7日至2023年5月19日,减持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700,2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注:1、珠海天达、HH LPPZ(HK)、宁波智远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四、 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系履行减持股东于2022年5月21日及2022年11月21日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披露的《良品铺子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1%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三)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良品铺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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