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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搬迁补偿款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3-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搬迁事项概述

  根据《胶州市上合能谷低效片区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方案》,因胶州市城市建设规划需要,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坐落于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的土地及建筑物被纳入搬迁范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书》,对公司位于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的土地及建筑物搬迁进行补偿,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补偿总额为人民币73,449,757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司关于收到房屋征收搬迁通知的提示性公告(2023-029)》《公司关于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2023-034)》。

  二、收到搬迁补偿款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支付的首笔补偿款2,203.50万元, 占本次搬迁补偿款总额的30%。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搬迁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密切跟进本次搬迁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3-042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刘艳华女士持有15,618,2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本次股份解押后,刘艳华女士剩余质押的股份数量为0股。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刘艳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9,381,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6%。本次股份解押后,刘艳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17,296,094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93%,占公司总股本的5.10%。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收到公司股东刘艳华女士通知,获悉刘艳华女士将其原质押给宁波瑞和智慧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股份解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二、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刘艳华女士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再质押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变动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 报备文件

  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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