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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12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昊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董事匡翠思先生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董事匡翠思先生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董事匡翠思先生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刘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刘蕾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刘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选举匡翠思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郭继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周德洪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延新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工作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昊先生、刘蕾女士、刘旭先生、匡翠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郭继军先生、周德洪先生、延新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三届董事会产生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说明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郭继军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候选人周德洪先生和延新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韩文彬先生、谭群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三届监事会产生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昊先生,男,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东莞市奥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奥海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AOHAI TECHNOLOGY (SINGAPORE)PTE.LTD.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昊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9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1%。刘昊先生与刘蕾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53.16%的股份。刘昊先生与刘蕾女士为夫妻关系,刘昊先生与刘旭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刘昊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刘蕾女士,女,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4月25日至今,任深圳市奥海吉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六维机器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奥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奥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深圳市奥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东莞市奥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AOHAI TECHNOLOGY (SINGAPORE)PTE.LTD.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蕾女士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合计3,740.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5%。刘蕾女士与刘昊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53.16%的股份。刘蕾女士与刘昊先生为夫妻关系,刘蕾女士为刘旭先生之弟媳,除此之外,刘蕾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刘旭先生,男,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4年10月至今,任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11月至今,任东莞市奥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2月至今,任深圳市海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香港奥达国际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AODA TRADING LLC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奥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旭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618.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6%。刘旭先生与刘昊先生为兄弟关系,刘旭先生为刘蕾女士之大伯,除此之外,刘旭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匡翠思先生,男,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匡翠思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3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郭继军先生,男,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国际网络传讯(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编辑;2001年3月至今,任广东华途律师事务所律师。

  截至本公告日,郭继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周德洪先生,男,198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博士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博士后。2020年至今,任电子科技大学研究员。

  截至本公告日,周德洪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延新杰先生,男,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东莞市鼎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东莞华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广东国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所长,2019年4月至今,任东莞德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延新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韩文彬先生,男,198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奥海科技有限公司品质经理;2012年2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品质总监;2022年7月至今,任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品质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韩文彬先生间接持有公司0.09%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谭群智先生,男,1979年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山格兰仕集团生活电器有限公司计划部长,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运营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谭群智先生间接持有公司0.09%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12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文彬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编制《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公司监事刘昱先生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和《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公司监事刘昱先生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韩文彬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谭群智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6月8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8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8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3年6月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以上提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上述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6月7日9:00-11:00 及 14:00-16: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3年6月7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r@aohaichina.com);

  (3)传真方式登记时间:2023年6月7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传真到公司传真号(0769-86975555)。

  3、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持股凭证复印件;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2)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ir@aohaichina.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②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已填写的股东大会回执(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中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现场登记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蔺政

  电话:0769-86975555

  传真:0769-86975555

  电子邮箱:ir@aohaichina.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4、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 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得入场。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93”,投票简称为“奥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

  (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8日上午 9:15 至 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3年6月7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ir@aohaichina.com)或传真方式(传真:0769-86975555)交回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证券事务部,邮编:523723。

  3、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 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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