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3-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的研究室被认定为2023年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
近期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公布了《关于确定2023年中医药重点研究室建设工作的通知》,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古代经典名方创新开发及产业化重点研究室”(以下简称“研究室”)被认定为2023年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
该研究室是公司联合省内外科研院所共同组建而成。主要研究方向是基于古方比较学的经典名方开发技术体系完善与示范应用、基于流体力学的过程质量控制技术及全生命周期质量控制技术开发及在古代经典生产管理中的示范应用、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产品开发及中药新药开发等。并针对古代经典名方的传承创新实施核心技术联合攻关、产品开发及服务等,打造一批核心技术,传承一批经典,孵育一批新产品、取得一批原创成果,培养一批专业人才,助推陕西省中医药产业升级,促进医药行业发展。
二、公司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近期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同意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3个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196号),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等3个备案单位通过了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查,核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博士后招收培养工作。
三、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科研创新能力和人才强司战略的推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短期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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