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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3-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连云港碱渣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A工艺运行专业分包合同》,合同总额暂定为517,978,681.95元。

  ●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生效至2028年7月31日。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合同,本合同的签订充分体现了公司的技术实力,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也可能受到气候、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德环境”或“公司”)于近日与中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环保”)签订了《连云港碱渣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A工艺运行专业分包合同》,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合同标的:连云港碱渣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A工艺运行

  2、标的金额:517,978,681.95元(暂定额)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企业名称:中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戴小波

  4、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直接持有100.00%股权,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成立日期:2018年 5月 18日

  6、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7、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145号27幢1-3层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城市绿化管理;采购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装卸搬运;机械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货物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由于信息保密原因,中核环保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三)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系

  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签署方

  中核环保:中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路德环境: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的主要条款

  (1) 路德环境主要负责承担项目运营工作:参与项目A工艺设备供应商、建安承包商的设备调试、系统调试,开展A工艺生产准备和投产运行,接收中核环保移交的碱渣治理厂A工艺生产线,完成A工艺从接收碱渣浆液到生产出符合要求的碱渣工程土全过程活动,完成A工艺余水处理、排放,并承担以上活动过程中所需资源配置、技术支持,配合中核环保实施A工艺优化等工作。

  (2) 签约合同价: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暂定合同总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亿壹仟柒佰玖拾柒万捌仟陆佰捌拾壹元玖角伍分元(?517978681.95)。

  (3) 服务期限: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至2028年7月31日(具体开始日期以中核环保通知为准)。

  (4) 中核环保就本项目运行情况对路德环境生产运行指标、安全、质量、文明、环保、文档、仓储和厂区日常管理等以及中核环保相关制度文件要求进行考核。

  (5) 其他条款:合同对付款条件、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信息保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生效条件等进行了明确约定。

  四、 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合同,本合同的签订充分体现了公司的技术实力,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客户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也可能受到气候、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

  (二)本合同已对工艺运行内容、合同工期、合同总价、费用支付等做出明确约定,合同各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公司承接的具体合同金额以发包人的实际投资计划为准;可能因投资计划等原因有所调整,如遇调整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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