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凯盛新能 编号:临2023-024号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刘宇权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刘宇权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刘宇权先生确认与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其它事项。董事会对刘宇权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选举何清波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附件:
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清波,男,54岁,本科,高级政工师,现任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曾任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宣传部长、组织部长,洛玻集团龙飞玻璃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经理,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经理,洛玻集团洛阳龙昊玻璃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河南省中联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凯盛新能 编号:临2023-022号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何清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刘宇权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任公司执行董事职务,经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何清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有关详情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任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申请授信2亿元,授信额度有效期为三年,贷款方式为信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凯盛新能 编号:临2023-023号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成立日期:1981年11月08日(改制前);
2011年12月22日(改制后)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名。
3、业务信息
致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 一,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
致同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建利,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付俊惠,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连强,1999 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 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09 年成为致同技术主管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5 份。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是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公司拟就2023年度审计项目向致同支付的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40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为20万元),与2022年度审计服务收费一致。如2023年度审计业务量发生重大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届时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决定其酬金。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具备会计中介机构相关执业资格,包括H股企业审计资质;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其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职责。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续聘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致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董事会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致同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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