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收到持股15.00%股份的实际控制人金成成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增加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在现有经营范围中增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修改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拟变更前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汽车线束设计、开发、加工、制作、销售;销售汽车配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本企业自有房屋出租;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拟变更后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汽车线束设计、开发、加工、制作、销售;销售汽车配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本企业自有房屋出租;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变更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6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股东金成成先生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5月13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5%股份的股东股东金成成先生,在2023年5月2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5月1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6日 下午2点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6日
至2023年6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4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议案15于同日在上述披露媒体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议案13、议案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成三荣先生、金成成先生、成锋先生、成磊先生、成国华先生和陈靖雯女士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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