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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3-038

  

  股东俞建模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吉姆”)于2023年3月15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俞建模先生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俞建模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5,745,7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64%),俞建模先生计划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85%)。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2023年5月25日,公司收到俞建模先生签署的《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其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2023年5月25日,俞建模先生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俞建模先生承诺:自大连三垒(证券简称现已经变更为“美吉姆”,下同)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五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大连三垒股份,也不由大连三垒收购该部分股份。俞建模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时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大连三垒股份不超过其上年末所持有大连三垒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大连三垒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俞建模先生已于2017年3月13日离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俞建模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俞建模先生的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关于俞建模先生的减持计划等相关事项,公司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涉及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俞建模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俞建模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俞建模先生签署的《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3-037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提议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的公告

  控股股东珠海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吉姆”)于2023年5月2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珠海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融诚”)发来的《珠海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提议美吉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现对函件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珠海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融诚”)持有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你公司”)248,191,387股,占你公司总股本的30.18%。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尽快完成你公司董事补选工作,促进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珠海融诚现提出提案如下: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珠海融诚提名的孟双女士补选为美吉姆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尽快组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二、后续处理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向控股股东珠海融诚提出反馈意见并及时公告。

  三、相关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珠海融诚于2023年5月25日发来的《珠海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提议美吉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2、珠海融诚于2023年5月15日发来的《关于提名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的说明函》。

  附件:孟双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附件:

  孟双,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学士,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课教师,丰汇租赁有限公司培训主管,华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现已变更名称为:江苏盛信中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行政部门总经理,兼任北京首拓融汇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北京首拓融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北京首拓融信投资有限公司经理,青岛捷诚万和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重庆中新融创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湖州融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湖州中植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湖州荣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霍尔果斯融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捷成万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北京鼎世汇通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上述曾兼任的公司部分目前已注销。现任中植国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行政副总裁。

  孟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曾在公司控股股东珠海融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关联企业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孟双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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