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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995   证券简称:天地在线    公告编号:2023-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地在线”)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3年5月1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26,75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675,320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50,701,28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7,454,480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6,75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000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6,753,2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77,454,480股。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3年6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3年6月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23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6月5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77,454,480股摊薄计算,2022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0179元。

  九、调整相关参数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实际控制人信意安、陈洪霞承诺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即33.84元/股。若公司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公司2020、2021、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11.97元/股。

  十、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商通大道5号院21号楼

  咨询联系人:李旭、刘立娟

  咨询电话:010-65721713

  传真电话:010-65727236

  十一、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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