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3-049号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处置事项尚未完成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其最终结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本次裁定前,公司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 持有公司119,757,4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09%。本次裁定后,中珠集团持有公司29,4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
● 若竞买人后续完成股权变更过户手续,竞买人及中珠集团持股数量均将发生变化并导致权益变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督促竞买人及中珠集团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本次司法裁定将导致中珠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出现被动减持的情况,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后续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为56,798.84万元(其中,本金49,689.23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利息为7,109.61万元,尚未统计后期利息及相关费用),该事项尚无实质性解决进展。如后续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在控制权变动前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作出承诺,尽快予以清偿或化解,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披露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处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号),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处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号)。上海金融法院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公开司法处置中珠集团持有的中珠医疗119,728,000股股份。在处置过程中,竞买人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盛源”)以总价共人民币229,877,760元竞买成交119,728,000股。
2023年5月25日,竞买人中盛源通过法院专递邮件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于2023年5月19日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2)沪74执1413号之一),据《执行裁定书》显示,解除对上述司法拍卖股份的冻结及质押,所有权归买受人中盛源所有。具体情况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1、被执行人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19,728,000股股票(证券简称:ST中珠,证券代码:600568,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的所有权归买受人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有。上述股票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时起转移。
2、买受人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可持本裁定书到相关机构办理上述股票所有权的过户登记手续。
3、解除对上述股票的司法冻结及质押。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处置事项尚未完成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其最终结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裁定前,公司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 持有公司119,757,4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09%。本次裁定后,中珠集团持有公司29,4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
3、若竞买人后续完成股权变更过户手续,竞买人及中珠集团持股数量均将发生变化并导致权益变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督促竞买人及中珠集团及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司法裁定将导致中珠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出现被动减持的情况,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后续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及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为56,798.84万元(其中,本金49,689.23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利息为7,109.61万元,尚未统计后期利息及相关费用),该事项尚无实质性解决进展。如后续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在控制权变动前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作出承诺,尽快予以清偿或化解,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司法处置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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