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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暨2023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3-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东大名路1171号上海远洋宾馆5楼远洋厅及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 47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3、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暨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合称“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杨志坚先生现场主持。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暨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肖俊光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1、 议案名称:审议《中远海控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审议《中远海控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审议以企业会计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的中远海控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审议中远海控2022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审议中远海控及所属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境内外审计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A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修订中远海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修订中远海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A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三)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A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四)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涉及重大事项的议案,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说明:上表中,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涉及重大事项的议案序号为4、5、6、7、8;公司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涉及重大事项的议案序号为1、2。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第1项至第6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第7、8、9、10项议案,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第1、2项议案,以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第 1、2 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分别经出席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旭、黄文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暨2023年第一次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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