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3-047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桂东电力”)为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
●涉案金额:货款、违约金及律师费合计41,723,142.77元,本案诉讼相关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案尚在立案审查阶段,最终审查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近日,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3)桂民申3364号),因公司与广西广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翰公司”)、广西秉健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秉健公司”)、李华昌买卖合同纠纷案,再审申请人李华昌不服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桂11民终12号)《民事判决书》的第二、三项判决,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2年7月,公司就与广翰公司、秉健公司、李华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判令三被告广翰公司、秉健公司、李华昌退还原告桂东电力货款、违约金及律师费合计41,723,142.77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责任保险费、诉讼费、保全费等;2022年11月,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出具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桂1102民初3242号);2022年12月,公司因不服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桂1102民初3242号)的民事判决向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审理,2023年4月出具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桂11民终1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11月29日、2023年1月31日、4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二、公司本次收到再审应诉通知书的情况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李华昌,男,1971年出生,汉族,住柳州市城中区。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贺州市八步区松木路122号。法定代表人:姚若军,董事长。
原审被告:广西广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柳州市东环大道256 号万达广场5栋33-1号。法定代表人:李华昌,执行董事。
原审被告:广西秉健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柳州市潭中西路15号富丽嘉园1栋B座9-5号。法定代表人:李华昌,执行董事。
申请人李华昌不服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桂11民终12号)《民事判决书》第二、三项判决,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请求为:请求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再审,并改判李华昌的保证责任免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申请人李华昌的再审申请已立案审查。
三、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本案尚在立案审查阶段,最终审查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3)桂民申3364号)。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3-048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桂东电力”)股票于2023年5月24日、5月2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自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5日,已经连续四个交易日涨停。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敬请投资者注意股价炒作风险。
● 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正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能源集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24日、2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及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广投正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投能源集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发现存在涉及市场热点概念事项。目前我司无超超临界机组和虚拟电厂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51亿元,同比下降252.99%。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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