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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于2023年5月26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勤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

  受全球经济周期下行、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以及公司股份回购交易窗口期、资金安排计划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预计在原定的回购期限内无法完成回购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经济环境、证券市场变化、公司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后,拟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3年11月26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2年5月27日至2023年11月26日。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于2023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金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受全球经济周期下行、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以及公司股份回购交易窗口期、资金安排计划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预计在原定的回购期限内无法完成回购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经济环境、证券市场变化、公司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后,拟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3年11月26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2年5月27日至2023年11月26日。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7.51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2022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5)。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7.5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7.1090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2年6月2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6月2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25,8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05元/股,最低价为20.428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75,089.14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三、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具体说明

  受全球经济周期下行、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以及公司股份回购交易窗口期、资金安排计划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预计在原定的回购期限内无法完成回购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经济环境、证券市场变化、公司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后,拟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3年11月26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2年5月27日至2023年11月26日。

  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是结合公司回购实际情况及进度对股份回购期限进行的延期,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3、公司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

  五、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延期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日前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用途,存在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启动未授出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暨

  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5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价值在线网络互动

  会前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至6月2日(星期五)16:00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前进行提问:①登录上证路演中心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②访问价值在线平台网址(https://eseb.cn/14PH6YAcq0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③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ies@mingzhi-tec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以及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6月5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以及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5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价值在线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此次说明会人员有:董事长吴勤芳先生、董事会秘书范丽女士、财务总监董玉萍女士、独立董事芮延年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6月5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价值在线(https://eseb.cn/14PH6YAcq0U)或使用微信扫描上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至6月2日(星期五)16:00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前进行提问:①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②访问价值在线平台网址(https://eseb.cn/14PH6YAcq0U)或使用微信扫描上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③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ies@mingzhi-tec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512-63329988

  邮箱:securities@mingzhi-tec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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