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祁连山 公告编号:2023-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5月29日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7名,董事刘燕、于凯军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脱利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于凯军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股东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推荐意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强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个人简历附后。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祁连山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本提名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于2023年6月15日下午14:00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更换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资格:
1、截至2023年6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个人简历:
强建国,男,1981年2月生,汉族,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曾就职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核工业集团及所属公司,从事财务管理相关工作。2020年4月入职国新投资,现任国新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祁连山 公告编号:2023-034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5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更换董事情况
公司非独立董事于凯军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股东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推荐意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强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董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强建国先生简历附后。
于凯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积极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公司董事会对于凯军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祁连山独立董事关于更换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个人简历:
强建国,男,1981年2月生,汉族,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曾就职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核工业集团及所属公司,从事财务管理相关工作。2020年4月入职国新投资,现任国新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祁连山 公告编号:2023-035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力行新村3号祁连山大厦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15日
至2023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刊登于2023年5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1.0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个人股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时间:
2023年6月9日-6月14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力行新村3号祁连山大厦403(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
截至 2023 年6月8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玉玲
联系电话:0931-4900608 4900619
传 真:0931-4900697
2、会议费用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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