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250,000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12日(因2023年6月11日是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000,000股,并于2021年0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271,21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9,728,78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户,对应股票数量为1,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250,000股,将于2023年6月12日(因2023年6月11日是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东莞市东证宏德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博力威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锁定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博力威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博力威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25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250,000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12日(因2023年6月11日是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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