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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临2023-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10日、2022年6月2日披露了《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5)、《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055)。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按不超过人民币22.07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因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22.07元/股(含)调整为21.85元/股(含)。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和2022年7月27日披露的《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及《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7)。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年7月26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7月2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8)。

  (二)2023年5月31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393,888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834%,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4.0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3.00元/股,回购平均价格为13.5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52,494.19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要求。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年5月1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5)。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2022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8),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长尚书志先生、监事会主席于占洋先生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2年5月11日起1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合计增持110,000股。2022年5月13日,上述增持计划在承诺的期限内实施完成,公司董事长尚书志先生、监事会主席于占洋先生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1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2%,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披露的《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1)。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7,393,888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暂时存放于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临2023-043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SCP235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

  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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