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3-03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30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2、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经全体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胡明燕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及相关披露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3-031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均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和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林明稳;
董事会成员:林明稳、李宏庆、赵仁萍、李伯圣(独立董事)、孙荣奎(独立董事)。
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战略委员会:林明稳(召集人)、李宏庆、孙荣奎;
审计委员会:李伯圣(召集人)、孙荣奎、赵仁萍;
提名委员会:孙荣奎(召集人)、林明稳、李伯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伯圣(召集人)、李宏庆、孙荣奎。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胡明燕
监事会成员:胡明燕、周敏、徐伟(职工代表监事)。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李宏庆;
董事会秘书:赵仁萍;
财务总监:赵仁萍.
证券事务代表:林浩。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林明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2年至1998年,任扬州久盟旅游用品有限公司销售经理;1998年至2020年4月,历任金泉有限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08年至今,历任江苏飞耐时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及总经理;2009年至2021年9月,任瑞德户外董事、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越南金泉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至2021年5月,任北京鹤鸣祥参茸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至今,任香港金泉董事;2020年至今,任PEAK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4月至2021年11月,任扬州鹰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李宏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1年至1994年,任扬州久盟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会计;1994年至1997年,任国家林业投资公司南方办事处会计;1998年至2020年4月,历任金泉有限生产经理、董事、总经理;2011年至2022年10月,任深圳核达利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5年至2022年,任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至今,任江苏飞耐时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至今,任江苏涌友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至今,任重庆秦妈食品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赵仁萍,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年至2020年4月,历任金泉有限会计、财务部经理、董事;2012年至今,任江苏飞耐时户外用品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孙荣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0年至2012年,任广东今见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至2017年,任江苏江淮盛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年至2019年,担任江苏钟山明镜(扬州)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年至今,任江苏江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兼任北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恩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十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淮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伯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副教授。1987年至1997年,任扬州师范学院贸经系教研室主任;1997年至2019年,历任扬州大学商学院(管理学院)会计系、财务管理系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2018年至2019年,任扬州大学MPAcc教育中心副主任;2019年至今,任扬州大学MPA教育中心主任。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胡明燕,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 年至 2020 年 4 月,历任金泉有限销售员、销售主管、营销部经理;2020 年4 月至今,任公司营销部经理、监事会主席。
周敏,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 年至 2020 年 4 月,历任金泉有限单证员、单证业务负责人;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单证业务负责人、监事。
徐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至2020年4月,历任金泉有限销售员、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采购部经理;2020年4月至2020年8月,任公司总经理秘书、采购部经理;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总经理秘书、采购部经理、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3月至2023年1月,任公司总经理秘书、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秘书、职工代表监事、采购部经理。
林浩,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本科学历。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3-029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30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2)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4)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林明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及相关披露文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及相关披露文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及相关披露文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及相关披露文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及相关披露文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及相关披露文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及相关披露文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3-032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67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1.04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1,99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211.16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07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年产25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年产35万条睡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情况
(一)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25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原实施地点为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63号,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年产25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越南广南省升平县平福社河蓝产业集群,由于实施地点的变更,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PEAK公司。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内容
(三)变更后实施主体的情况
公司名称:Peak Outdoor Co.,Ltd
成立时间:2016年9月20日
注册地址:越南广南省升平县平福社河蓝产业集群
注册资本:92,120,000,000越南盾(折合约400万美元)
主营业务:户外旅游用品生产及销售
PEAK公司最近两年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建设内容、投资金额,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涉及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的变化,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不属于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实施需要而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募投项目的相关安排和长期发展战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涉及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的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已履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未涉及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的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扬州金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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