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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3-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1221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120,0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2,860,560.00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忠敏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邹金彤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9、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 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无;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俊哲、刘翎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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