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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3-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2022年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查发现,《2022年年度报告》中部分信息列示有误,现予以更正。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一、具体更正内容

  (一)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2、任职情况”中“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更正前: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 年 11 月 4 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06号)。因为公司参股公司苏州市好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存在包销项目成本跨期确认的情形,导致公司2017年至2021年财务报告披露不准确,公司董事长虞阿五、总经理兼代董事会秘书虞豪华、财务总监俞可飞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对其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更正前: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更正后: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整改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总结,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整改情况如下:

  (一)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代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二)主要整改措施:

  1、公司于2021年5月参与苏州好屋管理后,依照上市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和标准要求对其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苏州好屋财务管理得到持续规范和提升。2022年度,公司已经消除近三年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及其不良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已就投资苏州好屋被合同诈骗事项向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报案并于2022 年11月 9 日收到该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公安机关认为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现已立案侦查。公司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尽最大程度挽回损失,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及重点参股公司的财务监督和管控,严格规范子公司及重点参股公司的财务管理,同时公司审计部将持续加大对子公司及重点参股公司财务相关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提升财务管理的规范性,杜绝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或违规操作带来的风险。  4、公司财务部与审计部将努力提高专业能力,加强配合,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谨慎细致。公司将建立健全财务信息复核机制,完善财务信息多级复核流程,加强复核,以保证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充分吸取本次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与规范意识。公司将加强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子公司、重点参股公司负责人对证券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制度尤其是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并督促各级人员严格贯彻落实相关制度,提升经营管理合规性,降低经营风险。

  (三)整改完成时间:长期有效,持续规范。”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 将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编制及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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