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3-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9.68元/股(含)。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和2022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6)。
二、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2023年3月2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4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9.68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每股分红金额÷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92,202,078×0.33)÷500,000,000≈0.3249元/股。
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不送转股份,因此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即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30-0.3249)+0]/(1+0)≈29.68元/股。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不低于505.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不超过1,010.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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