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集团”)、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九能源”)、东莞市九丰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天然气”)、新加坡碳氢能源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氢能源”)、天津元拓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元拓”)、宁波良盈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良盈”),均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九丰能源”)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共174,213.90万元(其中美元5,500.00万元,人民币135,000.00万元)。
● 已实际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截至2023年6月6日,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为九丰集团、东九能源、九丰天然气、碳氢能源、天津元拓、宁波良盈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51,882.81万元、47,018.93万元、0万元、135,089.40万元、0万元、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6月6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268,262.52万元(含借款、保函、信用证等),占202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8.64%。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东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10,000.00万元,其中,公司与九丰集团、东九能源、九丰天然气、碳氢能源、宁波良盈、天津元拓(以下合称“公司及成员单位”)可以共同使用资产池业务授信额度100,000.00万元;九丰集团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花旗广分”)申请美元5,500.00万元最高融资额度;东九能源、九丰天然气分别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东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0.00万元、15,000.00万元。
就上述授信事项,公司与浙商东分签署了《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由公司及成员单位以进入资产池的权利或动产提供质押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公司向花旗广分签发了保证函,为九丰集团向花旗广分提供美元5,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华夏东分签订了保证合同,分别为东九能源、九丰天然气向华夏东分提供人民币20,000.00万元、1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等决议授权,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新增担保总额度折合人民币为1,323,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以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合同金额;预计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合同签订后,公司累计新增担保发生额折合人民币为469,713.90万元,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体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清洁能源业务产品主要为LNG、LPG,属于大宗商品,且境外采购货值较大。根据国际通行的交易惯例,公司主要通过商业银行开具信用证等方式进行国际采购融资,并提供相关担保。随着近年能源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开展国际采购的实际融资需求相应增加。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融资需求,可有效支持子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符合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要求;各被担保子公司目前业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6月6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268,262.52万元(含借款、保函、信用证等),占202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8.64%。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7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0月24日,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或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已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1月9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7,000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3年6月6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7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将在期限届满前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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