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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08元

  ● 相关日期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3年5月17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2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10,644,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851,520元。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派发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杨玉芳、杨从州、上海申太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东亮和UNITED BIOMEDICAL,INC.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8元;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8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72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72元。

  (4)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72元。

  (5)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其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

  (6)如相关股东股息红利所得因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 优惠政策需办理退税的,可在税收征管法规定期限内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1255101

  电子邮箱:slsw@slbio.com.cn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5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2年度生物制品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3年6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

  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6月13日(星期二)16:00前通过邮件、电话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信息,公司参与了由上交所主办的 2022年度生物制品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将采用视频和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和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3年6月14日下午14:00-15:00

  (二)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

  (三)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四)投资者可于6月13日(星期二)16:00前通过邮件、电话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参加人员

  常务副总经理:张震先生

  独立董事:李建军先生

  财务总监:李瑞玲女士

  董事会秘书:於海霞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将可能调整)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61255101

  邮箱:slsw@slbio.com.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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