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3-02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刘海霞、宝红玉、朱彬、胡建文、田春明、马忠强所持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刘海霞持有公司股份360,09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5359%;
2、宝红玉持有公司股份160,24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2385%;
3、朱彬持有公司股份160,24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2385%;
4、胡建文持有公司股份96,29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1433%;
5、田春明持有公司股份90,41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1345%;
6、马忠强持有公司股份57,69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859%。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且已于2021年9月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2年11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上述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521,67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0.7763%。
2023年3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上述股东中,刘海霞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9,000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比例为0.0134%;宝红玉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2,000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比例为0.0030%;田春明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14,604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比例为0.0217%;马忠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9,300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比例为0.0138%。刘海霞、宝红玉、田春明、马忠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34,904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比例为0.0519%;朱彬、胡建文尚未实施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中,刘海霞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48,6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0.0723%;宝红玉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25,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0.0379%;朱彬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7,7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0.0115%;胡建文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12,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0.0184%;田春明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14,6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0.0217%;马忠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9,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0.0138%。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118,1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0.1757%。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表格内“持股比例”为各股东持股数量占公司披露本次减持计划时的总股本67,198,600股的比例。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1、表格内“减持比例”及“当前持股比例”按照目前公司总股本数67,236,400股计算填列。
2、股东宝红玉的“当前持股数量”包含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
3、表格内“减持完成情况”中的403,518股为上述股东合计未完成股数。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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